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5月下旬至7月下旬,市委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开展巡察。2023年9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情况
中共宁波市财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肃对待常规巡察领域三个方面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坚持清单管理、上下一体、对账销号,做到问题不漏、节点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在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长效机制,把各项整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发展好,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助力推动我市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落实成效
(一)学习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有不足,推动宁波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财政实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任务,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特色教材,更好发挥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探索构建“钱随人走”制度体系,制订《宁波市“钱随人走”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相关实施意见,率先在养老服务、义务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等领域开展“钱随人走”改革试点。加快推进产业政策整合提升,聚焦四大产业领域,建立常态化“任务清单”“政策清单”“资金清单”;制定财政资金“拨改投”改革方案,将市级部分财政政策扶持资金从“奖补”变为“股权”。
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财政课题调查研究,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局领导牵头开展调研课题9项。加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密切关注各地区各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定期形成《财政政研参考》,2023年累计编发13期,有力有效服务决策。
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开展多项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保障财政政策落实落细,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
2.关于“履行新时代财政工作的职责使命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切实加强财政资金安排整体谋划。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强化财政资源科学统筹和合理分配,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聚焦“大三农、大智造、大商贸、大文旅”四个领域财政产业政策,常态化开展跨部门同类型政策整合提升。出台《宁波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甬财资〔2023〕486号),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协同,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强化资产共享共用。
调整预算指标结转规则,强化开竣工状态及支出进度监测,联合发改等部门共同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对部分支出进度缓慢地区开展专项督查和实地监督指导;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实施穿透式监管,对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双监控”。
提请市政府制定印发《宁波市市级财政产业政策整合提升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了财政产业政策整合工作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会同“大三农”“大智造”“大商贸”“大文旅”四大专项牵头单位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协调各专班根据任务清单开展新出台政策审议、政策绩效评价、年度政策整合提升、形成“四个一批”政策清单等相关工作。
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补充细化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适当增加定量指标权重,强化绩效结果应用。2024年项目预算已结合修改完善后的绩效指标及评价结果编制。
3.关于“防范和化解风险的举措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
强化镇乡债务风险管控,拟定《进一步加强镇乡债务风险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各地镇乡债务风险防控各项工作,督促各地切实落实防范化解镇乡债务风险的任务。
加大教育力度。举办局“保密工作监督检查”宣讲辅导,邀请市密码管理局(市国家保密局)保密专家现场授课。宣传保密法律法规、普及保密知识、推广保密技能,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保密意识。
4.关于“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落实《中共宁波市财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压实中层干部意识形态教育管理责任,加强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建亮显工程”“清风书吧”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大“宁波财政”微信公众号、《宁波财税与会计》、宁波市财政局网站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传播正能量。
5.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全面增强局党组、班子成员巡察问题整改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积极发挥财会监督牵头作用,会同市纪委、市审计开展财经领域联动监督专项行动,严肃财经纪律,整治违法违纪行为。制订下发《关于局机关四级至二级调研员职级晋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找准党建工作融入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强化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以钉钉子精神做深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压实责任改进作风还有不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还有漏洞
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市委21项制度”和“五张责任清单”机制,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完善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机制,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廉情。
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宁波市财政采购管理办法、宁波市财政局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宁波市财政局餐券管理使用办法等规章制度。开展警示教育,注重以案为戒,突出警示效果,切实增强局机关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
7.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领导班子成员下沉一线深入基层,扎实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联镇街入村社、走企业访群众”活动,接续推进“财政服务月”专项行动,切实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保障、支撑作用。
分层分类实施财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2023年共组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轮训5期、全市乡镇财务人员的业务轮训3期,共计700多位财务人员参加培训,有效提升财会人员素质水平。
修订《宁波市财政局经费支出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费支出管理和报销审批程序;印发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实务相关《小支百问百答第一期》,指导市级部门落实“持续过紧日子”的要求。
8.关于“重点领域监管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加强采购内部控制管理,优化流程控制,梳理主要风险,明确岗位职责,制订防控措施。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监督评价和分级管理,引导采购单位将分级管理结果作为选择代理机构的重要参考依据,助推政府采购质量提升。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督促采购单位按照《宁波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范开展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确保政府采购履约质量。
(三)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有不足,以党建引领推动队伍建设的意识有偏差
9.关于“班子自身建设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推动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与行政领导班子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相统一;拟定《局长办公会议操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领导干部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上好专题党课,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党员干部“一对一、面对面”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10.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通知》,建立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各党支部每月上报组织生活计划,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制度。修订完善党支部考核指标体系,促进党支部建设全面提升、整体进步。
充分发挥“锋领财政·四明管家”党建品牌在财政中心工作、重大任务保障、重大决策落实中的作用,构建具有财政自身特色的党建工作模式。
依托财税党建联盟平台,联合开展助力“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联学共建活动。牵头举办1期财税青年理论学习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财税党团员青年干部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完成2家事业单位单独成立党支部,21个支部机关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基层党组织体系,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1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宁波市财政局职务职级晋升有关规定(试行)》,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宁波市财政局职级晋升量化积分管理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发挥职级晋升的激励作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围绕《干部岗位交流实施办法》,对干部岗位任职情况进行排摸,加大对长期处于同一处室的干部的轮岗节奏和力度。
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建立“一人一清单”,登记问题台账,确保档案审核结果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市财政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两个责任”。局党组领导班子继续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成效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财政职能,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财政高质量发展。严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抓早抓小,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注重制度建设,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坚持巡察整改不止步,坚决防止“过关”思想,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着力标本兼治,切实把抓好市委巡察整改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起来,织密织牢扎紧制度的“笼子”,真正建立健全起一套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同时,要将巡察整改与“规范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强化追责问责,让制度约束见实效,让管理水平有提升。
三是加强跟踪问效,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局党组将持续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整改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推进,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同时,切实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督促检查,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市财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为宁波市打造“重要窗口”、争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市域样板贡献财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938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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