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财文教〔2024〕388号 各区(县、市)财政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68号)精神,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1学前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切实发挥统筹作用,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进一步巩固幼儿资助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获得资助。 二、各地要按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73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结合已提前下达的资金,在收到预算文件30日内填报区域绩效目标表,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备案。各地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表 2.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教育局 附件1
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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