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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5-15 17:4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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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财文教〔2024〕388号

各区(县、市)财政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68号)精神,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1学前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切实发挥统筹作用,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进一步巩固幼儿资助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获得资助。

二、各地要按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73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结合已提前下达的资金,在收到预算文件30日内填报区域绩效目标表,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备案。各地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表

   2.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1日

附件1

 

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表

单位:万元

地区

合计

已提前下达

此次下达

海曙区

483

389

94

江北区

373

300

73

镇海区

523

421

102

北仑区

341

274

67

鄞州区

600

483

117

奉化区

477

384

93

慈溪市

522

420

102

余姚市

497

400

97

宁海县

539

434

105

象山县

400

322

78

高新区

74

60

14

前湾新区

91

73

18

合计

4920

3960

960

 

附件2: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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