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券发行
2024年宁波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信息披露文件

来源: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12 10:4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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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券概况

(一)基本情况

在财政部下达的发债限额内,2024年宁波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拟发行总额3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期,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债券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含商业银行柜台)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债券利息支付及还本方式见下表。

拟发行债券概况

债券名称

期限(年)

计划发行面值

(亿元)

付息频率

付息日

还本

方式

2024年宁波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

5

3

一年一次

存续期内每年9月23日(节假日顺延)

到期一次还本

(二)发行方式

2024年宁波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通过招标方式发行。宁波市财政局于招标日通过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组织招投标工作,参与投标机构为2024-2026年宁波市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招标发行具体安排详见《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发行2024年宁波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募集资金投向说明

按照财政部要求,此次发行的2024年宁波市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主要用于我市的市政建设、教育、仓储物流基础设施等项目(详见附件)。债券偿还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二、 信用评级情况

经宁波市财政局委托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2024年宁波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信用级别为AAA级。在债券存续期内,宁波市财政局将委托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每年开展一次跟踪评级。

三、中长期经济规划情况

2021年,宁波市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本市实际情况,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制定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制定了《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十四五”时期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省委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要求,切实扛起唱好“双城记”、当好模范生的使命担当,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推进“六争攻坚”,着力建设世界一流强港,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提升城市能级和竞争力,着力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全面建设高水平国际港口名城,高品质东方文明之都,加快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

按照党的十九大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分两个阶段推进的战略安排,到二O三五年,宁波将基本实现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成为浙江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模范生,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20年基础上翻一番。

“十四五”时期,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经济总量和发展质量跃上新台阶,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7万亿元、年均增长6.5%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7万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0%,形成一批现代化建设突破性标志性成果,努力在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继续走在前列。

《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具体内容见附件1,各项规划的详细内容参见宁波市人民政府网、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宁波市2021-2023年经济基本状况相关指标详见附件2。

四、宁波市财政收支状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0.23亿元,转移性收入1126.7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65.4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293.84亿元,转移性收入892.8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65.47亿元。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5.76亿元,转移性收入1002.6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66.6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297.03亿元,转移性收入860.0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66.67亿元。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892.69亿元,转移性收入安排652.6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71.7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预期310.35亿元,转移性收入643.2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71.77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转移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7.81亿元,转移性支出631.1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3.4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4.52亿元,转移性支出824.8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2.82亿元。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预备费2235.09亿元,转移性支出562.3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7.6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预备费502.95亿元,转移性支出774.9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5.83亿元。

2024年,拟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6.71亿元,转移性支出207.5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2.89亿元。拟安排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1.09亿元,转移性支出505.6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61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05.0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29.2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57.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4.3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90.6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29.2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5.2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3.67亿元。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02.2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22.9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27.9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33.17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11.9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22.9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6.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24亿元。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930.5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9.03亿元,拟安排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66.2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7.37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732.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9.03亿元,拟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3.2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9.33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5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08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6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25亿元。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2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91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33亿元。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23.63亿元,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28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19.23亿元,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14亿元。

宁波市2022-2024年财政收支状况相关指标详见附件2。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状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我市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298.3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87.4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010.88亿元。

财政部下达我市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6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51亿元。财政部下达我市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7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69亿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3248.9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82.64亿元,专项债务1966.26亿元。从政府层级看:市级、区县(市)分别为945.14亿元、2303.76亿元,分别占29.09%、70.91%。从借款来源看:地方政府债券3247亿元,占99.94%;非债券形式存量债务1.9亿元,占0.06%。从债务期限看:2024年到期130.59亿元,2025年到期311.97亿元,2026年及以后年度到期2806.34亿元。

此外,截至2023年底,全市政府或有债务余额33.57亿元,其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3.03亿元,政府负有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0.54亿元。

(三)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2023年,中央下达我市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省市重点项目及补短板、夯基础的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聚焦扩大有效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其中: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138.01亿元,占38.3%;交通基础设施75.55亿元(其中政府收费公路24亿元),占21%;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47.14亿元,占13.1%;农林水利20.98亿元,占5.8%;仓储物流基础设施18.6亿元,占5.2%;保障性安居工程15.51亿元,占4.3%;生态环保3.86亿元,占1.1%;能源0.5亿元,占0.15%;新型基础设施0.54亿元,占0.15%;用于存量政府投资项目收尾39.31亿元,占10.9%。

(四)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近年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坚持促发展和防风险并举,积极构建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防范法定债务风险。一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逆周期调节作用,有力支持我市经济平稳有序健康发展。二是保障公益事业建设资金需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主要用于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公益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建章立制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我市常态化项目储备机制与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制定出台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强化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四是积极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主动及时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监督。


附件:1.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pdf

   2.宁波市经济、财政和债务有关数据.pdf

   3.2024年宁波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项目情况表.pdf

   

宁波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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