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银行: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4-2025年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市县存放操作的通知》(浙财预执〔2024〕35号)有关规定,2024年9月6日,我局就“2024年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宁波市本级存放定期存款存放银行招标项目”(NBZFCG2024Y019G,以下简称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存放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根据招标文件,在市场自律机制利率上限未调整,且年度评价指标数据尚未更新情况下,采用按本次招标结果分批存放的办法。现就2024年第二批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宁波市本级存放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放内容
本批存放资金规模42亿元,存放形式为3年期定期存款。
二、参与银行
参与本次资金存放的银行为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存放项目中标银行(以下简称参与银行)。
三、资金分配和存放
在各参与银行对本批资金存放响应基础上,按照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存放项目综合评价排名结果和资金分配规则进行资金分配。债券质押、资金存放按照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存放项目招标有关要求执行。各中标银行按照原投标承诺和协议约定提供资金存放服务。
四、响应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银行于10月8日上午9:30-10:00将密封后的响应材料(附件2)由指定授权人递交至宁波市财政局13楼会议室。
附件:1.2024年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宁波市本级存放定期存款存放银行招标项目中标银行综合评价排名。
2.响应函。
3.授权委托书。
宁波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6日
(联系人:徐璐奕 电话:89388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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