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政府采购、部门预决算
宁波市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

来源:宁波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26 10:5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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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5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5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九、2025年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本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宁波市财政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贯彻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负责制定实施加强人才发展投入的财政政策。指导推进全市财政管理数字化发展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全市性财政立法规划建议。在法定权限内起草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组织财会监督工作。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要求计划单列市承担的工作。

3.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全市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和政府投资基金运行日常管理。负责市本级预决算公开。研究提出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完善市对区(县、市)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全市镇乡财政工作。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推广应用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组织制定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市级财政总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市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6.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负责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的运维管理。

7.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负责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归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8.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代表市政府对相关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对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和参股金融企业履行资本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职责。拟订并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9.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汇总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

10.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负责汇总和编制全市和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工作。参与制定社会保险政策。

11.负责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编制市级政府投资预算和市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表。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2.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建立绩效结果应用机制。

13.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牵头推进全市会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指导推进全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宁波市财政局本级、宁波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宁波市财政局票据中心、宁波市数字财政管理中心、宁波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中心、宁波市财政科研教育中心、宁波市财政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中心、宁波市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中心。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5年收支总预算16784.4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5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16784.4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60.36万元,下降0.95%,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减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84.41万元,占100.00%。

三、2025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16784.4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60.36万元,下降0.95%,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减资。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3604.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19.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349.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411.1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177.6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421.56万元,项目支出4185.22万元。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784.4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84.4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3604.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19.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349.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411.19万元。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784.4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6944.77万元减少160.36万元,减少0.9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减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3604.69万元,占81.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19.15万元,占8.45%;卫生健康支出(类)349.39万元,占2.08%;住房保障支出(类)1411.19万元,占8.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905.3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22.92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减资。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185.2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8.79万元,增长3.94%,主要原因是:2025年“智慧财政”部分项目免维保期结束,需安排项目运维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514.0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4.18万元,增长3.01%,主要原因是:按照标准核定2025年度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32.3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0万元,下降6.05%,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77.7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0.97万元,下降3.8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减资。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88.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5.49万元,下降3.8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减资。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5.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50万元,下降3.7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减资。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3.1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0.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25万元,下降5.0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减资。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02.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0.24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减资。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8.3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30万元,下降3.5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减资。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599.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77.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421.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20.2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65.00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65.00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5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6.0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省市相关人员来甬执行公务活动、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等支出。2025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9.2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保有车辆和派驻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5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本部门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宁波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宁波市财政局票据中心等2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13.2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00.54万元,下降8.67%,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及在职人员减少减资。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09.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45.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设备14台(套)。

本部门2025年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对本部门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部门预算项目10个,项目支出预算资金4185.2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18.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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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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