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6-26 18:00 阅读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甬财文教〔2025〕532号

各区(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财政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5〕78号)精神, 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共下达12149万元,已提前下达5991万元,此次下达6158万元(详见附件)。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列“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各地财政部门、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市县级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系统调配,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提升电影放映、阅读推广、戏曲演出等公共文化服务质量。要严格控制论坛、节庆、展会等支出,避免与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其他中央资金安排的项目交叉重复。

二、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2〕270号)、《财政部关于<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补充通知》(财教〔2025〕70号)等规定,加强工作衔接,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2024年提前下达的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中央对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3项转移支付,相关指标收回。

三、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请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有关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申报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强化预算资金监管,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1.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总表

   2.2025年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明细表

   3.2025年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运转明细表  

   4.2025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专项资金明细表

   5.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6.提前下达资金收回明细表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宁波市体育局

2025年6月13日


附件1-6.pdf

文件下载: 文件下载
【返回首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