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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8-27 12:5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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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财社〔2025〕790号

各区(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社〔2025〕84号)、《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经费预算1748万元(详见附件1)及相应区域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收到上述资金后,作2025年“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入账,支出列报“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及时足额将此次下达资金拨入同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二、此次下达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执行监控,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附件:1.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经费预算分配表

   2.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


宁波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0日


附件1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经费预算分配表

 

地  区

下达资金(万元)

海曙区

34

江北区

-11

北仑区

8

镇海区

0

鄞州区

34

高新区

-4

慈溪市

429

余姚市

301

宁海县

358

象山县

363

奉化区

236

合  计

1748

备注:此次下达资金为结算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经费。

 

附件2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经费

中央主管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地方财政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地方主管部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县、市)财政部门


区(县、市)主管部门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金额:


其中:中央补助

详见附件1

   地方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率

100%

时效指标

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按时发放率

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长期可持续

长期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保人员满意度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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