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8-29 15:3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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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有关规定,财政部会同国家林草局印发《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推动《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在我市落地落实,我局联同市资规局起草了《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者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宁波市财政局综合处。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064

电子邮箱:shendi_tax@163.com

邮寄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1707室

邮编:315010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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