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支持会计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的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5-18 16:0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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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一)制定背景

2025年9月,《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宁波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25〕67号)印发,明确提出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总部,拓展上市公司IPO审计和年报内控审计等资本市场业务,加强高端会计人才引育。为贯彻落实这一发展要求,做好政策衔接,持续支持我市会计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联合制定《关于支持会计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宁波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25〕67号)

二、主要内容

根据行业发展实际,聚焦开拓资本市场等行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目标,政策内容更加符合新发展方向。主要内容如下:

(一)支持开拓资本市场。支持事务所为各主板上市企业开展审计业务,从而提升品牌影响力。

(二)支持行业人才培养引进。持续鼓励会计人员、资产评估人员新考取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鼓励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引进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扩大专业人才队伍。

(三)支持获得高层次会计人才资格。持续鼓励会计人员争取部级高端人才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加快补齐我市高层次会计人才稀少的短板。

三、适用范围及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符合人才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财政局

联系人及电话:

会计类,陈老师,0574-89388305。

资产评估类,胡老师,0574-89388263。

原文: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支持会计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的实施细则
图解: 图解《关于支持会计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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