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部门(单位)、各中介机构、各行业协会: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办、市府办《宁波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精神,进一步落实财会监督各主体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财会监督新格局,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起草了《关于印发明确财会监督各主体职责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指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主体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 请于2026年7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浙政钉反馈(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意见由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周晔
联系电话:0574-89385253
邮箱:121390486@qq.com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邮编:315010
附件:关于印发明确财会监督各主体职责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指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宁波市财政局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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