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主题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市普法办相关部署,我局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月”系列活动,内容包括观看专题节目、参与线上答题、参与法治宣传集市、组织庭审旁听及法审研讨会等,旨在全方位、多形式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财政法治宣传走进高校,电子票据改革深入人心
12月6日下午,宁波市司法局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举办宪法宣传月主题活动,我局在活动现场设立财政法治宣传展位,围绕“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财政法律政策开展讲解活动。此次活动将财政法治宣传与高校普法相结合,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向高校师生与社会公众普及非税收入管理法规规章,宣传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成果,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
线上线下多元参与,普法学习全面覆盖
今年宪法宣传月期间,我局还同步推出多项学法活动:组织收看国家宪法日专题节目与财政法治微视频;动员干部职工参与中国普法、法治宁波等平台的线上宪法知识答题活动;鼓励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庭审视频,以案学法;并于12月5日举办法律审查问题研讨会,针对实际工作中的法律疑难开展交流,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宪法宣传月期间,我局以系列活动为载体,持续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与社会公众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 【返回首页】 【打印】 【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