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财文教〔2026〕26号
宁波财经学院: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浙财科教〔2025〕6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省级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1.07万元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支出列“2050205高等教育”预算科目。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要结合《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等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提高资助对象认定精准度,结合实际,完善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确保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二、学校要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经费执行及管理工作效率。可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落实资助补助,并进一步优化发放渠道。 三、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照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在目标表基础上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接受并配合财政部浙江监管局、财政部宁波监管局等部门的监督。 附件:1.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学生资助补助经费表(高等教育) 2.省级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2026年度提前下达)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教育局 2026年1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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